我国消费金融公司发展及规范分析
2021-12-01高晓灵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品牌研究 2021年28期
文/高晓灵(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来源于出口、投资及消费,而出口和投资在很长时间内都作为刺激中国经济的增长主要动力,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未能得到较好的发挥,通过刺激居民消费,形成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如何更好地刺激并扩大内需成为当务之急。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消费金融公司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消费信贷最早发源于美国,业务覆盖个人贷款、按揭贷款、汽车方面的贷款和房屋有关的贷款等各个方面。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中国银行、北京银行和成都银行于2009 年第一批成立消费金融公司,捷克老牌消费金融公司-PPF 也同时在中国获得了试点牌照。2013 年新增10 多家消费金融公司,同时将 16 个试点城市扩大至全国,增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力。京东、淘宝等电商也纷纷利用得天独厚的消费平台,开展“白条”“花呗”等消费分期业务。在美国,消费信贷的渗透率已经达到 77%,但是中国的消费金融的渗透率却只有 24%,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消费场景和消费品的不同层次,消费分期贷款的客户群体层次也有一定的差异化。由于国内消费信贷服务推送场景主要在低价值消费品卖场中,主要客群为低收入群体,贷款额度小,采取无抵押的方式,服务人群数量级别高,另外还需要配合卖场消费品销售的时间效率,客户场景体验感强,因此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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