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文学研究方法的现代作家书信考释
2021-12-01袁洪权
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1期
袁洪权
(西南科技大学 中国语言文学系,四川 绵阳 621010)
关于史料的分类,傅斯年曾指出,“史料在一般意义上大致可分做两类:一、直接的史料;二、间接的史料。凡是未经中间人手修改或者省略或撰写的,是直接的史料;凡是已经中间人手修改或省略或撰写的,是间接的史料。”“直接的材料是比较最可信的,间接材料因转手的缘故容易被人更改或加减”。[1]从这个角度来看,现代作家书信的史料价值正在于其“直接的史料”性质,特别是那些影印的作家书信,尤其值得学界注意。
在这一问题上,笔者受两本书启发甚多。一本是谢泳先生的《中国现代文学史研究法》,另一本是龚明德先生的《旧日笺》。《中国现代文学史研究法》设专节从理论的角度讨论了“作家书信的使用”。谢泳先生认为:“中国现代文学发生的时代,书信还是社会交往的基本形式,文人学者更不例外。这样的社会条件,使书信成为了解那个时代真实生活的主要文献类型。我们研究中国现代文学,强调对书信本身的关注。作为史料,凡从书信中来的,一般价值较高,因为书信是私人交往史料,易于保存真情实况。后人叙述历史,依据书信和日记一类,相对使用公开出版的研究性著述,更有可信度。”[2]龚明德先生《旧日笺》收录作者书信考释文章总计三十三篇,全为“考据文字”[3]。
受这两本书的启发,从2014年8月开始,笔者从中国现当代文学史料的挖掘、整理与研究中再分支出一个“小窗口”,即中国现代作家书信考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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