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何以可能
——一种基于法哲学维度的考察
2021-11-30刘长明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6期
刘长明,李 浩
(山东财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人类的家园地球,为人类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必不可少的物质生活资料。在百万年的原始文明和一万年的农业文明中,受低下的生产力水平的限制,人类向大自然的索取能力有限,加之生机勃勃的地球生态系统本身内涵的强大再生能力和自我修复能力,所以那时人们索取物质生活资料的活动完全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随着18世纪60年代开始的工业革命和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人类如虎添翼,大大提升了改造自然、征服自然的能力。自以为掌握了对大自然生杀予夺之权的人类,在魔术般地创造出巨量物质财富的同时,也使自身深陷生态陷阱之中。中世纪的一位画家创作了一幅名为《地球的边缘》的画作,栩栩如生的画面中,一位高僧匍匐行进到地球的边缘,战战兢兢地触摸着天幕,眼前呈现出光明与黑暗扑朔迷离的怪象——也许是历史的巧合,今天的人类已经濒临地球生态系统的边缘。为摆脱生态困境,必须进行具有决定意义的生态转型,遵循生态优先规律,走向生态文明。(1)刘长明:《生态是生产力之父——兼论生态优先规律》,《文史哲》2000年第3期。党的十八大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的总体战略布局,表明了党和国家进行文明转型的决心。而要进行卓有成效的生态文明建设,扭转生态恶化的势头,必须多管齐下。其中,深化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哲学体系,是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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