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Orem自护理论的护理干预模式对精神分裂症患者自理能力及社会功能的影响
2021-11-29张静
张 静
江西省九江市第五人民医院护理部,江西九江 332000
精神分裂症发生与心理、压力、环境等因素相关,常表现为认知缺陷、妄想幻觉、行为异常、言语异常[1]。由于精神分裂症患者存在不同程度精神症状,导致其自理能力严重下降,往往需其家属照顾,对患者自尊感及生活质量造成不利影响[2]。临床常采用药物治疗该病,但单纯药物难以有效控制疾病发展,对于改善其生活能力具有局限性[3]。在行药物治疗的同时采取科学、有效护理干预措施在改善患者精神症状,保障其心理健康发展意义重大。Orem 自护理论以自理理念为核心,根据患者个体差异性挖掘其潜能,改变其不良行为,减少家庭负担,进而增进健康与幸福,提高生活质量[4]。鉴于此,本研究探讨基于Orem 自护理论的护理干预模式在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应用价值。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9年11月至2020年11月九江市第五人民医院收治的72 例精神分裂症患者作为研究对象,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将其分为对照组(36 例)和观察组(36 例)。对照组中,男21 例,女15 例;年龄22~61 岁,平均(41.53±2.71)岁;病程2~9年,平均(5.13±1.27)年;文化水平:小学5 例,初中12 例,高中及中专14 例,本科及以上5 例。观察组中,男22 例,女14例;年龄21~63 岁,平均(41.25±2.67)岁;病程2~10年,平均(5.46±1.31)年;文化水平:小学4 例,初中13 例,高中及中专15 例,本科及以上4 例。两组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本研究经九江市第五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患者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1.2 纳入及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符合《精神分裂症MR 脑结构成像技术规范化应用中国指南》[5]诊断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