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改造:乡村振兴进程中庭院经济发展方向
2021-11-29张雪艳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3期
张雪艳
(沈阳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辽宁沈阳 110034)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破以往“农业现代化”的单一提法,首次提出“农业农村现代化”,这标志着乡村振兴战略中现代化进程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要在农业农村实现全方位、全覆盖的现代化。①张文彩:《乡村振兴视阈下农村现代化的路径选择》,《农业经济》2018年第9期。我国农户生产经营的土地有两种,一种是承包的集体土地,另一种是家庭院落空间及周围非承包的散地。农民以庭院及周边非承包的散地为基地,以家庭为生产和经营单位进行生产和服务的经济就是庭院经济,是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集体经济的重要补充,是农业农村经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2018年4月11日-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考察时指出“要鼓励和扶持农民群众立足本地资源发展特色农业、乡村旅游、庭院经济,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②新华社:《习近平在海南考察》,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htt p://www.gov.cn/xinwen/2018-04/13/content_5282285.htm,2018年4月13日。农民除了小量的财产性和转移支付收入外,其收入主要来自承包土地的生产经营收入、庭院经济收入和外出务工收入。外出务工毕竟只是青壮年的选择,其收入也不是很稳定,庭院经济与承包大田和外出打工相比,在增加农民收入方面有很多的优势,也是农民相对稳定的收入。农业农村现代化不能离开庭院经济的现代化,庭院经济现代化必定会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由于我国庭院经济还处于小农自然、半自然和小农商品生产方式中,所以应通过发挥制度优势,释放农业生产力,引入现代生产要素进行改造,开展规模化专业化服务,使之进入社会化大生产环节中,逐渐发展成为现代市场庭院经济和现代休闲庭院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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