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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治”:政治势能视角下公众参与治水的内在逻辑与优化路径

2021-11-29冯超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5期

冯 超

(华中师范大学 中国农村研究院,湖北 武汉 430079)

为维护河湖生命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11月28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意见》仅印发19个月,全国便全面建立了河长制,治水取得显著成效。在这一政策的推进过程中,自上而下的传达和动员给人留下“运动式治理”的刻板印象[1],但地方主官主导的河长制,看似突出了各级地方政府的主导性和能动性,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亦是一个重要方面。地方主官作为民众的“代理人”,理应认真履行治水的公共责任[2],但对于享受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社会公众,为何要主动参与治水?为何参与范围如此广泛?其参与治水的内在逻辑是什么?为回答这些问题,本文从政治势能这一视角出发,探讨公众参与河长制的内在机理,并提出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治水的举措,为构建“政社共治”的长效治水格局提供借鉴。

一、文献回顾与问题提出

在河长制政策推行过程中,哪些因素对公众参与产生影响?国内部分学者就此问题进行了探讨。既有的研究认为,河长制政策实施中的唯政府性、民众权力的缺失限制了民众参与[3],以民间组织为中介的公众参与建立在民间环保组织的社会资本积累、公众参与身份的精准定位、利益表达的集中与理性化以及地方政府的信任和需求的基础上[4],优化治水过程中的公众参与,需要建立持续参与的制度保障[5],并在制度层面畅通公众参与渠道,规范公众参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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