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沙龙:一种基于导师制的自由教育探索
2021-11-29徐乐乐
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 2021年5期
徐 乐 乐
(广西师范大学,广西 桂林 541004)
教育部在2018年召开的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中确立了“以本为本”的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指导原则,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绩效考核和津贴分配中把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作为同等重要的依据。此举旨在改变“不发表就出局”学术环境下,在制度上认可为大学教学的提升和改革付出努力的大学教师,鼓励大学教师教学和科研相互促进以形成学者的学术人格,即“一种与天地通心的体悟,一种与万物同在的情怀,一种与他人通达的理解,一种与自我通‘明’的体察,一种与事情通理的智慧”[1]47,担负起大学教师应有的职业伦理责任。
自由教育从古希腊和中国先秦开始就是一种教育理想,到现代,大学成了进行自由教育的最佳场域。现代大学普遍实行的本科生导师制和研究生导师制,为大学教师进行自由教育的探索提供了制度依托,以学术沙龙为载体进行自由教育的尝试则成了一种新的可能。
一、何为自由教育
溯源西方古典自由及自由教育是理解何为自由教育的前提。
1.古希腊的三种自由观念。在古希腊有三种自由观念:欲望的自由、德性的自由和沉思的自由。[2]首先,柏拉图将欲望分为两种:“必要的欲望”和“不必要的欲望”[3],前者是人的肉体生存所必需的欲望,后者指人在满足生存所必需的欲望之后为了享乐而追求更多肉体的欲望。柏拉图对“不必要的欲望”的否定与老子的观点相似,老子认为“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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