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京津冀农药管理协同发展区域合作见成效
2021-11-29李常平,孙国强,刘宝峰等
农药科学与管理 2021年4期
关键词:管理
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面向未来提出的一个重大国家战略。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京津冀三省市农业部门及其所属的农药检定机构,本着“加强协同、务实合作、属地管理、联防联控”的原则,立足工作实际,主动适应京津冀农业一体化建设格局,“十三五”开局之年启动京津冀农药管理联防联控协同发展工作,自此京津冀农药管理工作向着协同化、制度化、常态化、全面化迅猛发展。
一是谋篇布局,构建农药管理协同发展工作机制。“十三五”伊始,由北京市发起,天津、河北积极响应,共同签署了《京津冀农药管理联防联控协同发展框架协议》,标志着三省市农药管理联防联控工作进入了新常态。几年来,在三地农业农村及农药检定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建立了组织领导制度、联席会议协商制度、农药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检查结果共享、执法信息互通协调办案制度等工作机制,极大促进了京津冀地区农药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联防联控,深化农药跨区域联合执法。为加强三省市接壤地区重点监管,三省市市县(区)级农药管理部门启动开展农药联防联控深度协作,北京市延庆区、房山区、平谷区和天津市蓟州区、河北省张家口市、保定市以及涿州市怀来县等农药管理部门签署了《京津冀接壤区县农药联防联控合作协议书》。通过跨区域联合执法工作的开展,彻底改变了京津冀接壤地区执法管理模式,由互相防范,各自为战转变为互通有无,联防联控,建立了京津、京冀接壤地区农药联防联控长效机制,规范了农药生产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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