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生态技术创新的践行困境及实践路径
2021-11-29陈多闻
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4期
陈多闻
(东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 沈阳 110001)
“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内容”[1],不管是技术发展问题还是生态文明建设问题,都是国家现代化过程中不得不面对的问题,特别是我国进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一方面要通过技术实践加紧建构“美丽中国”从而实现“中国梦”,另一方面又要依靠技术实践加快消解改革开放以来产生的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生态技术创新已然成为一种理论自觉和实践诉求。
生态技术创新的语义解读有两种:一是生态的技术创新,二是生态技术的创新。前者是广义的生态技术创新,指的是技术创新纳入了生态因子,生态成为了技术创新的重要内涵;后者是狭义的生态技术创新,指的是围绕生态技术所进行的各种创新活动。生态技术创新无疑给人类勾勒了一幅欣欣向荣的美好生活图景,在技术创新给人类带来“更快、更高、更省、更多”的价值体验后,生态技术创新给人类带来的是“更美、更好、更自然、更舒心”的价值盛宴。
我国从召开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以来,逐步将生态技术创新提上了制度保护议程,以1989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依托,我国已经逐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法律制度体系,但就目前实际来说,我国生态技术创新还面临种种现实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