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十四五”矿区生态保护与监督管理专题研究
2021-11-29韦东
中国金属通报 2021年20期
韦 东
(江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江西 南昌 330095)
江西省“十四五”矿区生态保护与监督管理专题研究工作主要通过资料收集、分析、整理归纳、实地调研,对矿山生态环境现状进行分析评价,科学预测矿山生态环境发展趋势,并征求矿山企业、监管部门及社会公众意见,综合提出江西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与监督管理措施建议[1]。
1 江西省矿山生态环境现状
1.1 矿山基本情况
据调查统计,截至2020年底,全省持证矿山共2753座,按矿山规模划分,其中大型矿山94座,占3.4%,中型矿山267座,占9.7%,小型矿山2392座,占86.9%;按矿产种类划分,其中能源矿山79座,黑金属矿山97座,贵金属矿山55座,有色金属矿山190座,稀土矿山56座,化工原料非金属矿山33座,冶金辅助原料非金属矿山137座,砖瓦黏土及页岩矿山767座,建材及其他非金属矿山1282座;按矿山状态划分,其中新建矿山178座,在采矿山1199座,停采矿山1179座,关闭矿山159座,其他矿山38座。
1.2 矿山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江西省矿山生态环境问题主要有矿山土地损毁与水土流失、地貌景观破坏、含水层破坏、水土污染、矿山三废排放和噪声污染等六个类型。据统计,截至“十三五”期末,江西省因矿产资源开发损毁土地面积约18447.65hm2,其中损毁草地2170.58hm2,耕 地1317.73hm2,林 地12440.38hm2,园 地193.68hm2,建 筑630.63hm2,其它用地1694.64hm2,土地资源整体破坏率为30%。矿业开发造成土地损毁的同时也会造成地形地貌和植被景观破坏、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问题。有色金属矿山开采排放的废水、废石、尾砂等往往会造成周边水土环境污染,主要表现为河流酸化,耕地、农田重金属污染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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