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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时代大学教学伦理困境及其治理*

2021-11-29张杰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6期
关键词:主体人工智能价值

张 杰

(1.榆林学院 文学院,陕西 榆林 719000;2.四川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 成都 610207)

当前,作为一种技术手段和发展理念,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已经成为教育改革的重要驱动力。2018年,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创新行动计划》要求,高校要“构建技术赋能的教学环境,探索基于人工智能的新教学模式,重构教学流程”,鼓励发展“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智能化学习平台,提供丰富的个性化学习资源,创新服务供给模式,实现终身教育定制化”[1]。2019年,在国际人工智能与教育大会上,教育部部长陈宝生指出:“人工智能技术在教育中的深度广泛应用,将彻底改变教育的时空场景和供给水平。”[2]伴随着人工智能技术深度嵌入大学教学场域,传统大学教学模式、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交往模式乃至教学形态等方面正在发生深刻变革。广泛应用于大学教学场域的人工智能因其不断增长的自主智能、自主决策和交互能力而被赋予了属人性的责任与义务,开始被视为道德主体。从形而上的视角看,人工智能给大学教学带来的影响,已经突破了“物”的层面,影响了人的精神世界,大学教学伦理面临着新一轮的挑战与变革。据此而言,强化人工智能时代大学教学道德治理,建构与人工智能时代大学教学模式相适应的伦理良性秩序,是学界亟待解决的一个时代课题。

一、人工智能时代大学教学伦理认知及其面临的主要问题

教育伦理是探讨教育中的道德关系、伦理原则和行为规范,探索健全教师和教育工作者道德人格完善,以实现教育的最大利益的科学[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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