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基层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以枣庄市市中区为例
2021-11-29田家伟
食品安全导刊 2021年19期
田家伟
(枣庄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枣庄 277000)
1 基本情况
1.1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概况
截至2021年2月,枣庄市市中区共有食品生产企业133家、食品经营单位2 206家、餐饮服务单位2 487家(含学校幼儿园食堂85家、养老机构25家、医院食堂8家、小餐饮1 045家)。市中区共有人口65万,而食品相关从业人员3万余人,约占总人口的5%[1]。
1.2 食品监管机构、人员概况
目前该市场监管局在编在岗人员294名,退伍兵公益岗安置25名,监管人员数量基本满足工作实际需要,但平均年龄高于50岁而且缺乏熟悉药品、特种设备、知识产权等专业的人才。该局下设1个副科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6个内设科室、11个镇街市场监管所和4个专业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6个涉农镇街都建立了农产品质量监管站,开展日常巡查及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
1.3 食品安全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2]。
2020年该区未发生较大及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生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未发生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行为。但存在部分食品生产企业的出厂检验记录不齐全甚至造假的现象,“两超一非”问题时有发生;部分食品企业经营的肉制品、蛋类存在盐酸克伦特罗、氟苯尼考等兽药残留的问题;部分餐饮单位索证、索票不齐全,食品进货查验制度不健全,加工操作间环境脏乱差及从业人员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培训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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