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在价值、人的本质与伦理道德
——现代西方环境哲学批判
2021-11-29王鹏伟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4期
王鹏伟
(广东医科大学社科部, 广东 湛江 524023)
现代西方环境哲学是对近代以来所出现的生态环境问题的哲学反思,而内在价值则是其核心概念。现代西方环境哲学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分野,最主要的就是建立在对非人大自然是否具有内在价值的认定上,而这实际上又是建立在对人的本质的不同认识上的。因此,探讨内在价值、人的本质和伦理道德及其相互联系,无论是对于环境哲学建设还是道德哲学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内在价值”辨析
英国伦理学家、分析哲学家摩尔提出了“内在价值”概念,该概念继现代西方环境哲学非人类中心主义传播开来后,就形成了两种截然相反的内在价值观。一是环境哲学非人类中心主义所坚持的自然内在价值观,它认为,非人存在,特别是非人生命存在也像人类一样可以具有内在价值。二是传统哲学和环境哲学人类中心主义所坚持的内在价值观,它认为,唯有人类具有内在价值,其他一切存在至多只具有对于人类而言的工具价值。非人类中心主义是西方现代环境哲学的主流,它的理论基础即自然内在价值论,即大自然具有独立于人类的内在价值并因此具有道德地位。比如,泰勒认为,承认环境伦理,“就是承认一切非人类生命体都具有内在价值”[1];奥尼尔认为:“拥有了自然界非人类存在物的内在价值观,因而拥有了环境伦理学。”[2]因此,严格说来,自然内在价值论是自然内在价值道德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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