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邻避运动中公众参与制度建设及对我国的启示
2021-11-29付建萍
浙江海洋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2021年5期
谈 萧 付建萍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法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
邻避运动,亦称邻避效应或邻避冲突,是指在建设包括垃圾焚烧处理厂、化工厂、殡仪馆等设施时,当地居民因担心其对人体健康、环境质量等带来诸多负面影响,从而滋生“不要建在我家后院”的心理,同时采取强烈甚至高度情绪化的集体反对甚至抗争行为。由于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不够完善、政府“替民做主”思维影响等原因,近年来我国因邻避设施建设而产生的冲突愈演愈烈,严重影响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而日本通过制定大量有关邻避运动的法律法规,有效地走出邻避冲突的困境,这对我国化解邻避冲突有着重要的启示。本文希望通过汲取日本解决邻避冲突的公众参与制度建设的经验与教训,探讨如何预防和化解我国邻避运动中的公众参与难题。
一、日本邻避运动中公众参与制度建设的经验
(一)注重在法律层面保障公众环境权益
日本学者原田尚彦指出,“环境法的最终课题是通过居民的参加,提供民主地选择环境价值的实现与其他基本人权调和的法律结构,创造出能够考虑环境价值的谋求国民最大福利的社会制度”。[1]20 世纪60年代开始,严峻的公害问题让沉浸于经济增长带来的喜悦中的日本公众和政府意识到环境保护的必要性,1970 年3 月,在日本举行的防止公害国际会议上发表了《东京宣言》。该宣言首次提出了环境权作为基本人权的思想。日本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立法大致遵循《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第10 条的原则规定,内容包括:获得环境情报的权利、决策过程的参与权、确保司法和行政程序的参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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