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辅导员队伍治理能力建设的内在逻辑与基本路径
2021-11-29王克春沈阳工业大学学生处辽宁沈阳0870沈阳工业大学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辽宁沈阳0870辽宁教育学院教师交流服务中心辽宁沈阳00
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4期
薛 政 张 涛 王克春(.沈阳工业大学学生处,辽宁沈阳0870;.沈阳工业大学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辽宁沈阳 0870;.辽宁教育学院教师交流服务中心,辽宁沈阳 00)
随着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持续推进,及“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的深入实施,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师座谈会上提出的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的六点要求之后[1],新时代的国情、社情、教情、学情的变化,要求辅导员的工作要从一般的“管理引导”向更高阶段的“现代治理”飞跃,要从思想上、理论上重新认识新发展理念和新发展格局在思想政治教育上的变化与革新,要切实提升辅导员的“治理能力”。
一、“治理能力”提升对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义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把提高治理能力作为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主题。”[2]辅导员“治理能力”的提升,契合了新时代高校管理对辅导员能力提升的迫切需求,也是推进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能力因素。
(一)治理能力与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逻辑关系
高等教育的治理体系是宏观结构的运行规范,治理能力则是在体系框架内由个体素质综合形成的一种系统处事效力。笔者认为,辅导员的治理能力与职业能力是一种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关系。如果将辅导员九大职业能力①作为一个整体,则该整体仅仅是辅导员队伍所要达到的治理现代化或者称之为“善治”的一个构成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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