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消纳或将开启“合理利用率”新时代
2021-11-29本刊
电力与能源 2021年2期
2021年3月30日,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黄学农在回应如何保障新能源消纳问题时,提到“要科学制定新能源合理利用率目标”这一举措。2010年以来,我国新能源装机容量大幅度增长,相应的输电通道等保障机制却没及时跟上,到2017年前后,弃风弃光已严重制约电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在此背景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定下了2020年平均风电、光伏发电、水能利用率95%的目标。
该行动计划也针对清洁能源消纳问题集中在少数重点省份的特点,将目标分解,提出了分省份的年度消纳目标。如西北风光大省新疆、甘肃的利用率目标相对较低,东部河北省则较高。这在某种程度上可视作有意识地开展合理利用率的探索。在该行动计划发布之后,国家能源局电力司有关负责人曾对弃电量改为利用率的“改名”问题做过公开解释:'弃电量''弃电率'的说法只关注清洁能源电力的未利用部分,忽视了整个能源和电力系统为消纳清洁能源付出的努力和成本,易引起社会各界的误解。从整个能源系统经济性和全社会用电成本的角度,结合电力系统自身的特性,清洁能源消纳存在一个经济合理的利用率范围,片面追求百分之百消纳,将极大提高系统的备用成本,限制电力系统可承载的新能源规模,反而制约了新能源发展,因此并不是百分之百完全消纳最好。以一个10年期为例,从2010年到2020年,我国的新能源装机容量从2 984万千瓦迅猛上升至53 496万kW,在电源结构上,风光为主的新能源占比也由3.1%跃升至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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