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后脱贫时代贫困治理的长效机制:社会工作的实践*
2021-11-29郭思源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4期
郭思源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广州 510230)
一、研究背景
过去十年我国把消灭绝对贫困、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国家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宣告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9 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学术界普遍认为消除绝对贫困并不意味着贫困问题的终结和反贫困工作的结束,我国将从消除绝对贫困进入缓解相对贫困的后脱贫时代。[1][2]目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不平衡和不充分的论断本身就包含了当前脱贫工作相对性与较低水平的内涵。[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并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将“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作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因此,如何巩固脱贫攻坚工作的效果,防止返贫、解决相对贫困问题,从而构建我国反贫困工作的长效机制,是未来工作的难点和重点。针对以上国家贫困问题治理的重点和难点,不少学者已开始从中、宏观角度对中国贫困政策转型[4]、扶贫新战略[5]、贫困治理转型[6]、长效机制[7]、公共服务一体化[1]等议题展开研究和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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