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品种管理工作建议
2021-11-29李丽君王雪娇陈春梅
中国种业 2021年4期
李丽君 王雪娇 李 强 陈春梅
(1 内蒙古自治区种子管理站,呼和浩特 010010;2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呼和浩特 010031)
种业是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是现代农牧业高质量发展最具活力的创新要素之一。作物品种管理是种子管理的源头,是农业生产安全的重要保障[1]。加强品种管理既是种业发展的内在需求,也是助力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前提。
1 内蒙古自治区品种管理取得的成效
20 世纪70 年代中期,内蒙古自治区作为全国较早的省份之一,启动并开展了品种试验、品种审定等相关品种管理工作[2]。几十年来,在几代种业人的共同努力和时代见证下,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品种管理体系建设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管理工作从探索到逐步成熟,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的生产和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1.1 体系逐步完善品种管理工作的法律地位得到明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从自治区到盟市再到旗县的3 级品种管理体系已形成,且各方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构建了扎实有效的品种管理体系。品种试验、审定、登记和引种备案等各项规章制度陆续出台,为品种管理有序推进提供了支撑和保障。
1.2 试验有序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具有地域广阔、农作物种类丰富、同种作物类型多样的优势,为品种试验工作提供了有利的条件,经过多年的努力,内蒙古自治区品种试验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试验布局、组别设置、试点建设、人员素质等各方面均得到了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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