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革命的“内生性”及其限度
——试论孙犁的《村歌》
2021-11-29顾甦泳
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1期
顾甦泳
(北京大学 中文系,北京 100871)
1949年1月,孙犁进入天津,后被分配到天津日报社,主持《天津日报·文艺周刊》。4月,孙犁完成了《互助组》,其中,第一节至第九节以《互助组》为题分别发表于5月6日、5月12日的《天津日报·文艺周刊》,第十节至十三节以《抗旱 互助组第二篇》为题发表于7月1日的《劳动文艺》第1卷第2期,9月1日,孙犁又完成《复查以后》,10月,两部分作为《村歌》的上下篇由北京天下图书公司出版。
《村歌》是孙犁根据1947—1948年下乡参加土改工作的经验写成的。抗战胜利后,孙犁辗转回到冀中,下乡至蠡县刘村。1947年初,他作为记者在安平一带检查工作。夏天,随工作团在博野县大西章村开展土改试点。冬天,由博野县分配到饶阳县张岗小区。1948春,又由小区分配到大官亭掌握工作。在这段时间中,每到一个地方,孙犁都会以速写的方式记录所见所感,并发表于《冀中导报》等报纸,这批文章后来结集为《农村速写》,于1950年4月由天津读者书店出版。速写中涉及的很多人名、地名,都在后来的《村歌》中出现。《村歌》中着力书写的很多事件也能在其中找到雏形。在《农村速写》后记(1950年4月)中,孙犁说明了这批文章的性质:
这差不多都是纪事,人物素描。那时我是当作完成一个记者的任务写作的,写得都很仓促,不能全面,名之为速写,说明它们虽然都是意图把握农村在伟大的变革历程中的一个面影,一片光辉,一种感人的热和力,但又都是零碎的,片面的。
有一些地名和人名,后来也曾出现在我写的小说里(其实严格讲来,也只是较长的速写),但内容并不重复。……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