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产业化之路:文化赋能的内容与特征
2021-11-29陶丽萍刘源深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4期
陶丽萍 刘源深
(武汉轻工大学 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23)
随着改革开放和全球化的全面深入发展,传统农耕文明赖以生存的文化生态结构在乡村工业化、城镇化迅猛推进的时代潮流中逐渐消解。部分传统文化与民间技艺在丧失原有实用价值的同时,传承人才亦青黄不接。许多传承发展了数百年的非遗项目曾有的荣耀与辉煌一去不返,甚至日渐衰退或消亡。面对数量众多、规模庞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单纯依靠政府投入进行保护,显然难以为继。
只有树立协同保护与科学开发的理念,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借助于适度的产业化开发,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才能在原有基础上推陈出新,从而获取新的“赏鉴者”的青睐和支持,吸引更多的资源投入到非遗的传播和发展中来。[1]
一、产业化与非遗产业化
(一)产业化与文化的产业化
“产业化”一词,由“产业”延伸发展而来。在产业经济学家看来,产业是指具有某种同类或类似属性的企业或组织的集合,或者是指以某一标准划分的部分国民经济的总和。[2]因此,产业是介于微观经济的细胞与宏观经济的单位之间的一个集合概念。而产业化是指,“要使具有同一属性的企业或组织集合成社会承认的规模程度,以完成从量的集合到质的激变,真正成为国民经济中以某一标准划分的重要组成部分”[3]。它是一个全面市场化的动态过程,其生产和运营需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以一定标准进行生产并形成一定的发展规模,按照市场化要求进行经营和运作,最大化实现利润效益,具有资本特别是金融资本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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