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对民主集中制的理解与运用*
2021-11-29杨德山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1年4期
关键词:制度
杨德山
(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100872)
采取何种组织原则和制度进行自身建设,是近代以来世界上任何一个政党都必须直面的问题。中国共产党人经过一百年的艰辛努力,在承继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经验的基础上,坚持并发展了民主集中制这一党的根本组织原则、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梳理中国共产党理解、运用民主集中制的历程,既可以从一个侧面增进人们对建党一百年来辉煌成就的感性认识,也可以丰富人们对中国共产党政党学说、党的建设规律的理性思考。本文试图从中国共产党历史的基本史实出发,将这一历程分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时期、改革开放新时期、党的十八大以来四个阶段加以叙述,以期加深人们对民主集中制科学内涵的理解,更加自觉地投身于实践。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承继与发展民主集中制
贯彻民主精神的同时始终突出组织机制的严密性、纪律规范的严格性,是无产阶级政党相对于资产阶级政党独有的组织特征。以共产主义者同盟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为起点,民主和集中、自由和纪律的辩证关系开始存在于无产阶级政党的建党实践中,经由列宁提炼形成了民主集中制原则。1906年,列宁提出“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是现在一致公认的原则”[1]214,集中和民主作为结合体开始出现在他的政党论说中,并写入苏共的四大党章。列宁式的民主集中制是党内自下而上产生权力组织、自上而下执行决议的双向权力关系与运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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