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论方回诗论中的“晚唐诗”*

2021-11-29查洪德王飞镜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1年2期

查洪德,王飞镜

(南开大学文学院,天津300110)

方回的诗论著作甚多,其唐宋律诗学主张,在《瀛奎律髓》中有较为集中的体现,《桐江集》《桐江续集》中也有大量论诗的篇幅。关于方回《瀛奎律髓》所体现的诗歌观念的研究成果甚多,如莫砺锋先生有《从〈瀛奎律髓〉看方回的宋诗观》一文,对《瀛奎律髓》所选宋诗情况进行了分析;查洪德、罗海燕《从〈瀛奎律髓〉看方回的唐诗观》一文指出方回论诗通达唐宋。然而关于方回在《瀛奎律髓》所选晚唐诗和方回的晚唐诗观,尚需考察。

一、方回的“晚唐诗”概念

“晚唐诗”这一概念,今人普遍认为是“初盛中晚”四唐中晚唐时期的诗歌,时间断限大致是自文宗开成元年至哀帝天祐三年(836—907)①对晚唐起讫的划分存在分歧,上限有穆宗长庆(元和以后)、宝历初、大和、开成初、咸通几种,对下限的划分则有唐亡和五代末两种。严羽《沧浪诗话》把“晚唐体”置于“元和体”之后,则晚唐为元和以后即长庆至唐亡。高棅《唐诗品汇》以“元和之际”为“晚唐之变”,“开成以后”为“晚唐变态之极”。徐师曾《文体明辨·序说》以“自文宗开成初至五季为晚唐”。冒春荣《葚原诗说》卷三言“晚唐自文宗开成元年丙辰岁至哀帝天祐三年丙寅岁,凡七十一年”。程千帆在《唐诗鉴赏辞典·前言》划为文宗大和至唐亡。罗宗强《唐诗小史》划为大和至唐亡,《隋唐五代文学思想史》将上限划至宝历初。吴在庆主编的《唐五代文编年史·晚唐卷》为敬宗宝历三年(即文宗大和元年)至唐亡。郭预衡主编的《中国古代文学史长编》则将晚唐界定为咸通元年至唐亡。……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