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秋画品
2021-11-28喻军
新民周刊 2021年43期
喻军

倪瓒《六君子图》
时人论画,常把不尚细谨、简淡文气一路风格称为逸品,想必多半出于不拂人情面的方便说。
“逸品”作为美学概念,有其超拔的地位,不妨回溯一下它的理论起源:首先,按“品”论书画,始于南朝。梁庾肩吾的《书品》和同时代钟嵘的《诗品》、谢赫的《古画品录》一样,都采取了按上、中、下三品或六品论书画(诗)家的形式。
事实上庾肩吾搞得还复杂些,乃三等(每等又分上、中、下三品)九品。但再完备的理论体系,也必然存在被进一步拓展的边界。唐朝的李嗣真写了一本《书后品》,其突出的理论贡献是在庾肩吾所谓“上上品”之上,单独列出了“逸品”一品。后来唐张怀瓘在他的《书断》、《画断》中,又列出了“神”、“妙”、“能”三品;朱景玄的《唐朝名画录》、张彦远的《历代名画记》等,都对这一理论作了精彩的阐发,但均没有把“逸品”置顶。直到北宋的黄休复,在《益州名画录》中把各家之说熔于一炉,提出了“逸”、“神”、“妙”、“能”四格,“逸格”再次居首,这才鼎定了“逸品”的超拔地位。
如何解读这“四格”或“四品”呢?常听人说,某某画家画什么像什么,如北宋刘道醇在论及“能品”时所说的那样:“妙于形似、长于写貌”;黄休复认为“形象生动者,故目之曰能格尔”。说实在,要达到“能格”也并非易事,但不得不说“能格”在中国历代关于画品的论述中基本都“忝列末席”。
张彦远在《历代名画记》中,把“能格”诸如“精”、“谨细”之类的表现形态排在四、五等之列。对于“妙格”,黄休复阐释如下:“画之于人,各有本性,笔精墨妙,不知所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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