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与诗歌的共鸣
——以唐诗诗意感悟巴赫的音乐艺术
2021-11-28张静薇
黄河之声 2021年16期
张静薇
音乐是乐音的艺术,诗歌是语言的艺术,但各种门类的艺术都是相通的,诗歌与音乐的关系尤为密切,不少艺术家、哲学家都曾提到过这一点。从我国“诗乐合一”的传统观念来看,巴赫作为“音乐的耶稣”,他的音乐与我国的唐诗虽然相隔千年,一在东土,一在西方,但其在情感美、意境美、形式美等方面有许多可比性,两相对照,相得益彰。因而,我们用唐诗的诗意来诠释巴赫的音乐,并非天方夜谭,甚至能够在深刻揭示巴赫音乐内涵与底蕴的同时,更深层次地体会我国传统诗词艺术的情感美、意境美、形式美,从而坚定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
我国的唐诗从内容上来看,可以分为抒情、写景、叙事、讽喻、游仙、咏物、述志等几大类,但多以抒情和写景为主。抒情又有爱情、送别、怀古、悼亡等,写景又有山水、田园、边塞等。自古以来,我国就有许多以唐诗为题材的音乐,其中的美学意蕴,包含了自然美、情感美、意韵美、形式美等诸多方面。其中自然美与情感美往往是有机结合在一起的,王国维说:“一切景语,皆情语也”①强调所谓寓情于景、借景抒情、情景交融,一般称之为意境,唐诗的意境有着极为丰富的美学意蕴。
巴赫被誉为“音乐之父”,他的音乐,内在的情感浓烈而沉郁,但也不乏激越与高亢,既表现了雄浑、深邃而神圣的境界,显示了他悲天悯人的大爱,又反映了人们丰富、广博而质朴的精神世界,表达了世人真诚朴实的内心情感。巴赫与我国唐代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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