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庭老年照料的功能变迁与价值转向*
2021-11-28戴卫东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1年1期
戴卫东
(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杭州310018)
引 言
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才形成家庭。家庭“是由较低阶段的形式进到较高阶段的形式”。[1]353“在古代共产制家庭经济中,委托妇女料理家务,正如由男子获得食物一样,都是一种公共的、为社会所必须的劳动,妇女不仅居于自由的地位,而且居于受到高度尊敬的地位。但随着生产发展和私有制出现,妇女的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逐渐低落”。然而进入家长制和一夫一妻制的社会后,家务料理失去了公共性质,不再涉及到社会,变成了一种私人的事务。[2]60、88美国学者贝克尔指出,西方家庭的妇女时间主要在家庭内部照料,男性的时间主要分配在市场部门,这种分工模式是一种普遍情形。[3]27家务料理主要是指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性照料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性照料。本文的家庭老年照料是指子辈对父母或祖辈的赡养性照料。在中国,家庭中老年照料多由女性承担,女性配偶、媳妇和女儿比男性承担更多的老年家庭照顾责任也是一种习以为常的现象。在传统农业社会中,老年照料服务也是更多地以家庭赡养的形式实现,“甲代抚育乙代,乙代赡养甲代,乙代抚育丙代,丙代又赡养乙代,下一代对上一代都要反馈”,呈现家庭内代际成员间的互动形式。[4]我们不难发现这种“反哺”模式的家庭赡养照料具有较高的幸福感,是老年人生活质量的最重要支撑。在计划经济时代,对于那些无家庭的农村“五保户”和城镇贫困的“三无”老人,主要通过养老院和敬老院集中供养,但这种方式更多是一种福利和反贫困手段,表现为经济供养而不是一种对家庭照料服务的替代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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