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直播带货”相关法律问题的思考
2021-11-27王春英
魅力中国 2021年27期
关键词:法律
王春英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福建 福州 350026)
“直播带货”一般是指在网络购物领域,一些享有知名度或影响力的明星、网红以及具有一定公众号召力人员(以下简称网络主播)通过电商平台或直播平台等互联网平台,使用直播技术进行近距离商品或服务的展示、咨询答复、导购的新型服务方式。
一、“直播带货”的发展现状
自2016 年以来,淘宝、拼多多、抖音、快手等各大知名直播平台都专门设置了“直播带货”专区。根据艾媒咨询的数据,我国2018 年电子商务直播领域的总规模已达到了1330 亿,2019 年增长至4338 亿,2020 年因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更是将“直播带货”行业推向一个新的高度。知瓜数据显示,2020 年10 月20 日,在天猫双11 正式开启预售前夜,知名带货主播李佳琦和薇娅分别获得1.62亿和1.48亿的累积观看量,比去年直接多出1亿。两人的直播间销售额均超30 亿,只两人的直播销售额就已累计相加近78 亿。
作为一项新兴事物,“直播带货”在发展势头强劲的同时,亦暴露出诸多问题。中国消费者协会于2020 年2 月组织了一次直播电商购物消费者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消费者最担心的是“直播带货”的商品质量和售后没有保障。商品质量货不对板,平台主播向网民兜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售后服务中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维修难、换货难、退货难,赔偿更难的问题。
二、“直播带货”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直播带货”主体的法律地位认定问题
由于当前“直播带货”模式多样,涉及多方主体,法律关系构成复杂,监管部门、学界对不同经营模式下网店、主播、消费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也存在较大争议。……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