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的三维视阈及其当代实践
2021-11-27王宁
魅力中国 2021年44期
王宁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辽宁 抚顺 113001)
社会治理自十八届三中全会一经提出,就引起学术界、政界以及社会组织的广泛关注,成为理论研究的根本凭借和社会实践活动的行动指南。“社会治理”一时间引起广泛热议的根本原因在于对于其自身缺乏明确的理论概念界定,忽视其表现形式和实践内涵,造成究竟是“过程”还是“手段”,是“制度”还是“策略”的概念模糊。本文通过理念、制度和政策三维视阈,深入分析“社会治理”的理论内核,探究新时代践行社会治理的道路选择,使得社会治理深入人心。
一、理念是社会治理的逻辑起点
十八届三种全会对于治理提出了明确的概念说明,指出所谓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种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行动的持续的过程,它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认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社会治理则指出要优化社会治理方式,提升社会治理手段,推动社会治理依法进行,稳步提升。理论是实践的指南,实践是理论的源泉。从原始部落到现代化国家,从农业社会到后工业社会,人类社会的生产力水平、组织形式及治理形态的每一次巨大变革,最初都是从思想领域的变革开始的。因此,在当前治理时域呈现即时性、治理空域呈现可扩展性、治理方式呈现互动性、治理功能呈现共享性、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环境泛在化的治理情景下,社会治理创新更加离不开治理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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