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城市弱势群体的社区参与
2021-11-27徐燕
魅力中国 2021年52期
徐燕
(江苏省泰兴市济川街道文垈社区,江苏 泰州 225400)
参与意识是指居民以个人或集体的身份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决策、管理、执行和监督,这是一个应用民主原则的过程,使每个人都能有机会利用他的才能,为社区的共同利益做出贡献。近年来,我国居民参与城市社区建设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也应看到,许多社区参与问题已成为“瓶颈”,由于各种客观制约因素,社区建设进展受到阻碍。因此,探索弱势群体参与城市社区建设的问题势在必行。
一、居民社区参与的概念
社区居民参与是指社区居民自主或自愿地参与社区活动或事务,而不是强迫或被动地参与社区活动或社区不同事物。结合社区的参与,居民在社区治理中的地位更为重要,因为我们的研究人员将社区居民定义为所有社区事务的参与者,监督社区事务的实施和良好社会生活的受益者。首先,社区参与是指社区居民在对社区承担一定的责任的同时,能够享有一定的社区权力的公众参与,任何社区居民都有机会为共同利益做出贡献。第二,居民的志愿活动基于多种因素,包括休闲、人权维护、民主参与和非营利参与。休闲参与主要是指居民参与社区文化活动和某些社会活动;人权维护的参与主要是指居民在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下,自发组织起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保护财产权、保护社区环境等;民主参与主要是指居民参与讨论、决策、执行和监督社会公共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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