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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蚕微粒子病有关科技术语的探讨

2021-11-27贾亚洲

北方蚕业 2021年4期

贾亚洲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杨凌 712100)

上世纪90年代以来,家蚕微粒子病在我国蔓延和局地暴发,给蚕桑产业和蚕种生产企业带来了巨大损失。家蚕微粒子病胚种传染和食下传染,是世界上所有养蚕国家的检疫对象,与化学污染中毒同列为养蚕业毁灭性病害[1]。家蚕原种、一代杂交种微粒子病检验是蚕业生产的管控环节,微粒子病综合防治也成为蚕病防治的重点和学术研究的热点。本文对家蚕微粒子病的专业术语进行了梳理,发现存在科技名词使用失范现象,现简要作一探讨。

1 家蚕微粒子病的危害与微孢子虫的研究

微孢子虫(Microsporidia)是一类极其古老的专性细胞内寄生的原生生物,约有1 500种,超过187个属,能感染从无脊椎动物到人的几乎所有的动物,是许多经济昆虫、鱼类、兔类、皮毛动物、啮齿类的重要病原[2]。能感染家蚕的微孢子虫有具褶孢虫属(Pleistopho-ra)、泰罗汉孢虫属(Thelohania)、微粒子属(Nosema)、内网虫属(Endoreticulatus)等,由家蚕微孢子虫(Nosemabombycis)寄生而引发的蚕病,称为家蚕微粒子病[3]。

19世纪中叶,法国、意大利等国蚕病暴发,养蚕业一度陷入绝境,法国微生物学家、化学家路易·巴斯德(Louis Pasteur)通过光学显微镜检查首先发现了病原物——一种椭圆形的微粒,有活性,繁殖快,并能够经卵遗传给下一代,确认为微粒子孢子(Nosemabombycis),即现称的家蚕微孢子虫。该病害起初称作灰头病、pébrine(胡椒病)、黑痣病、Corpuscule disease(微粒子病)、körperchen-krankheit(微粒子病)、gattine(蚕疫)和cota等,后来逐渐统称为家蚕微粒子病(pebrine)[4]。

上世纪80年代,我国蚕桑生产蓬勃发展,蚕种生产供不应求,地方政府部门忙于调种,未建立统一协调的蚕种检验检疫管理体系,蚕种生产单位开辟农村原蚕区制种,轻视了微粒子病的危害,以致于家蚕微粒子病开始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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