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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技创新高地建设现状及思考*

2021-11-27孙艳姣

科技与创新 2021年24期
关键词:高地创新型高新区

孙艳姣,王 莹

(辽宁省重要技术创新与研发基地建设工程中心,辽宁 沈阳 110168)

科技创新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推进科技创新高地建设,对辽宁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建设现状

近年来,辽宁深入落实科技强省建设实施意见,紧密结合“一带五基地”建设和“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全方位推进自创区、高新区、创新型城市等各类型科技创新高地建设,并取得了良好成效。

1.1 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成效

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自2016-04获批建设以来,充分发挥了其作为辽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重要载体的作用,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突破口,把实施重大科技项目作为重要抓手,把培育新兴产业作为关键举措,在经济发展质量、创新能力提升、产业机构转型和创新创业生态环境等方面都取得了良好成效。

2018年,沈大自创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 713.6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90.1亿元、高新技术产业产值2 684.2亿元,分别比2016年批建时增长了23.3%、33.6%、118.9%,经济发展质量明显提高;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GDP比重为4.5%,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超过50件,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当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736家,总数达到1 246家,培育瞪羚独角兽企业53家,主要分布在智能制造、大数据、医疗健康等领域,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制定了政策文件150余个,推进中关村“6+4”和新“1+4”政策等一系列先行先试政策落地,形成了“三新备案”等改革创新经验18项,并向全省复制推广,成为全省科技创新政策的集聚区,创新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

1.2 辽宁高新区建设成效

辽宁现有省级以上高新区19家,其中国家级高新区8家,实现了省级以上高新区全域覆盖。全省高新区以“高”和“新”为建设和发展的根本标准,着力实施科技企业培育、双创升级示范、新兴产业壮大、高端人才集聚、国际科技合作促进和品牌形象塑造等发展策略,在引领创新发展、优化产业结构等很多方面取得了较大成就,高新区作为科技创新主要阵地的作用日益突出。2019年,辽宁高新区以占全省1.5%的土地面积,集聚了全省40.6%的高新技术企业,实现了全省13.6%的地区生产总值和22.0%的财政收入,高端引领作用明显增强;当年新启动实施19个省科技重大专项,获得省级科技经费8 600万元,项目数和经费数分别占省科技重大专项的48.7%和57.3%,攻克了一批重大关键技术,多项技术创新成果填补了国内空白,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石化及液压等40个主导产业实现产值超过6 150亿元,创新型产业集群初具规模;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出台了多项创新政策,在产业、科技、人才等方面都有大胆突破,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1.3 创新型城市建设成效

沈阳、大连对标先进地区,加强省市协同,扎实推进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根据《国家创新型城市创新能力评价报告2019》数据显示,沈阳、大连综合创新能力在78个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中分别排名第18位、第14位。两市城市创新能力与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为省内其他城市创新发展提供了有效示范与借鉴。2019年,沈阳、大连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分别为6 470.3亿元、7 001.7亿元,合计占全省的54.2%;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别为730.3亿元、692.8亿元,合计占全省的56.4%;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分别为2.64%、2.85%,分别比全省研发投入强度高0.55和0.80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分别为1 814家、1 727家,合计占全省的68.8%;高新技术企业工业总产值分别为1 833.1亿元、2 234.2亿元,合计占全省的50.8%;现有省级科技创新平台数量分别为547家、218家,合计占全省的67.1%,涵盖新能源、智能装备、智能医疗等多个领域。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阶段,辽宁科技创新高地建设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①科技创新高地综合竞争实力不强。如国家级高新区综合排名总体靠后,仅沈阳、大连、鞍山3家排名在百名以内;沈大自创区综合指标排名在全国21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接近中等水平。②创新体制机制活力有待增强。创新高地建设普遍缺乏制度性、实体化的工作推进体系,存在体制机制创新与政策突破不足、协同联动不够等问题,尚未建立高效合作、集成联动、协同有序的创新高地发展格局。③创新型企业数量不足。高新技术企业、瞪羚独角兽企业数量较少,与广东、北京、江苏相比差距较大,在推动创新发展、引领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区域竞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有限。④对外开放层级有待提升。各类型创新高地对外开放未能聚焦于主导产业,且缺少深度,导致对外开放的高端链接及产业促进能力不足,且以国内区域合作为主,国际合作零散而不连续。

3 未来建设路径选择

辽宁科技创新高地建设应以沈大自主创新示范区一体化发展为基础,推动沈大科技创新走廊和沈大鞍技术转移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沈大自创区在科技创新高地建设中的引擎作用;以全域创新和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承载地建设为重点,有效推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高新区引领区域经济发展的头部作用;以集聚高端科技人才、新创新要素以及优化创新环境为核心,全面提升沈阳、大连原始创新能力和开放式创新水平,引导推动盘锦、营口等国家创新型城市创建,充分发挥创新型城市的引领作用。从而有效支撑“一带五基地”建设和“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实施,引领和带动全省区域创新水平整体提升。

3.1 推动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升级

充分发挥区域产业基础优势,重点推动工业机器人产业园、东软(大连)软件园、华晨国际汽车产业园、臻溪谷(大连)生命科学产业园等建设,做大做强智能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和生命健康四大产业集群,构建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科技创新政策先行先试,探索人才分类评价与绩效薪酬挂钩机制,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试点,促进科技创新政策迭代升级,建立覆盖多元主体、全生命周期的政策体系。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放管服”改革,赋予园区充分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采用“一区多园”“飞地经济”等发展模式,建设体制最新、机制最活、效率最高的管理体系。

3.2 推进辽宁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鼓励高新区以骨干企业为主体,联合高校院所建设市场化运行的高水平实验设施、创新基地,吸引一流创新人才,集聚高端创新资源。强化内培外引、延链补链、产业生态构建,重点打造数字经济、高端装备、生命健康、新能源、新材料五大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支持高新区探索新型治理模式,营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完善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支持盘锦、丹东、抚顺、朝阳等省级高新区创建国家高新区,遴选产业基础较好、创新能力较强的科技园区建设省级高新区。

3.3 进一步深化协同创新

紧抓“一带一路”战略契机,鼓励沈大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区主动链接域外高端创新资源,促进对日、韩、德、俄等国合作,建设一批离岸创新中心,助力沈大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区引进海外先进项目、前沿技术和高端人才。充分发挥沈大自创区在科技创新高地建设中的引擎作用,加强沈大自主创新示范区与沈大科技创新走廊、沈大鞍技术转移示范区建设、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联动。鼓励以国家高新区为主体整合或托管区位相邻、产业互补的省级高新区或各类工业园区等,打造更多集中连片、协同互补、联合发展的创新共同体。

3.4 实施创新型城市建设提升与扩容

推动沈阳、大连加快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加强省市协同共建,有效聚集科技创新资源,支持沈阳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连建设东北亚科技创新创业创投中心,打造创新资源集聚高地和区域创新增长极,辐射带动全省创新发展。鼓励各市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带动示范模式,支持盘锦、营口等市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开展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支持各市选择科技创新基础较好的区域建设创新城区,加快构建区域创新体系,不断完善创新政策环境,进一步加大科技、教育和人才投入,提高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集成各类资源支持创新发展,提高区域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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