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经济法为视角论新农村建设的创新思路
2021-11-27王文昊刘苏辉
现代农业研究 2021年3期
商 硕,李 雯,王文昊,刘苏辉
(1.内蒙古科技大学文法学院 内蒙古,包头 014000;2.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系 江西,南昌330031;3.辽宁大学经济学院 辽宁,沈阳 110036;4.江苏海洋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江苏,连云港 222005)
1 经济法与新农村建设的统一情况
经济法的价值是指社会所有成员应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愿望行事的最基本条件和属性,并希望经济法应具有的基本状况、属性。而经济法的目标则是协调和平衡各种社会对象的经济利益,并以遵循社会的整体经济利益作为最高标准。
这是一项有利于国家和人民缩小城乡差距,坚持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平衡工农业发展份额的战略计划,从而进一步促进农业的稳定发展;在中国社会经济转型过程中,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以组织的经济利益为核心,并考虑到绝大多数农民的根本利益。以确保长期发展和稳定;惠及更多民众,是新农村建设项目的目的;从这个角度可以看出,在目标设定上,“经济法”的内涵与新农村建设有着高度的统一性。
2 我国农村发展面临的现状
农业和农民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我国农村市场体制的落后和封闭,即使农民的经营意识有所提高,农民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仍然处于弱势地位。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缺乏业务知识和市场参与能力
由于大多数农民不了解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缺乏相应的业务知识与科学的管理意识和管理能力,无法适应现代管理,导致农业生产过于零散、效率水平低下,难以达到规模化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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