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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在中国演出行业中的应用及思考*

2021-11-27常超迪

演艺科技 2021年11期
关键词:演艺剧场互联网+

常超迪

(中央戏剧学院,北京 100005)

随着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发展,发端于20世纪60年代末的互联网技术早已成为改变人类生活方式的重要因素,“互联网生态”与工业化时期的传统商业模式融合形成当代新型商业业态。2012年,国内首次提出“互联网+”的理念,随后的近十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多次颁发与互联网及“互联网+”发展相关的文件及规划。至今,互联网已与金融、工业、电子商务等多个传统行业融合形成“耦合”式发展业态,并成为各行各业积极挑战和变革的主要途径。

演出行业作为以“现场性”为主要特点的经营业态,伴随着互联网生态的发展逐渐开始了“互联网+演艺”新业态的探索,从英国国家剧院现场(NT Live)的戏剧影像放映,到不断涌现的“云演艺”作品;从网络售票到以互联网为主要阵地的营销宣传。由此可以看到,互联网正在全方位“渗入”演出行业,这不仅为演出行业带来了变革的机遇,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诸多挑战。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球演出行业进入停摆状态,演出场馆封停、营业性演出被迫取消,在此背景下,掀起了“互联网+演艺”的发展 “高潮”。而在国内疫情基本得到控制、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剧场演出逐渐恢复的后疫情时代,“互联网+演艺”的融合发展并没有停滞、消失,甚至形成了独立发展的态势,其正在以势不可挡的力量影响着整个文娱行业以及每一位从业者。

因此,探索“互联网+演艺”的发展新途径,成为演出行业内聚焦的重要命题。

1 “互联网+”带给演出行业的变化

社会发展的变迁和用户需求的变化,互联网不仅仅使经济、金融、物流等行业高速发展,同时催生了“网生文化”①和极具网感的新生代。对于演出行业来说,与互联网的融合不仅源于创作者对于互联网的体验和把握,同时也源于早已被互联网改变了消费习惯和生活习惯的观众,“互联网+”的应用给演出行业带来了诸多变化。

(1)多维度地丰富了演出的编创及排演形式

近年来,涌现出诸多利用互联网开展的各类形式演出的创排、表演,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更是加速了这一趋势的发展进程。

2020年4月疫情期间,广州大剧院联合腾讯艺术以及青年戏剧导演王翀共同创制并直播“线上戏剧”《等待戈多》,其创作、排练、合成、演出一系列生产流程均在互联网上完成,所有主创人员在各自的空间“无接触”地完成编创、排演,通过视频软件合成直播完整的戏剧演出;主办方还制作了“线上演出纪念票”。数据显示,此版《等待戈多》仅第一场演出就收获了18万人次的在线观看,远远打破了现场演出对观众人数的限制。再如疫情期间,由美国知名歌手Lady Gaga策划、世界公民公益组织和世卫组织共同打造的“One World:Together at Home”全球慈善音乐会于北京时间2020年4月19日凌晨2点通过互联网向全球直播,全球上百位艺术家、影视明星、歌手共同带来了一场“宅家”的云音乐会。音乐会分为网络预热直播与电视直播两部分,全长近8小时,全球范围包括美国广播公司(ABC)、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YouTube、Facebook、Instagram、Twitter、苹果音乐、阿里巴巴(优酷)、腾讯音乐娱乐、MTV中文频道等在内的100多个国家的广播电视台、网络平台进行了直播或播出[1]。这场特殊的音乐会让不同国家、地区、民族、信仰、肤色的人们聚集在一起,给予了疫情期间宅家的人们以温暖和激励,同时,通过互联网使演艺的影响范围和效力得到提升,人们跨越地理和心理的双重距离,真正实现了“四海聚一家”。

(2)观演关系的转化

通过“互联网+”及各种新兴技术的融合运用,传统观演关系开始转化,不仅实现了“云”端观看的观演模式,还可在观看的同时进行互动交流。线上演艺时,观众无需走进剧场、落座观众席,“云空间”作为“剧场”,演出进行中,观众可以进行各种打赏、弹幕、实时评论等互动体验。随着5G等技术、设备的不断发展,不断改进网络卡顿、视频质量等技术问题,提升互联网端观众的体验感,从而促进“云”端观演模式的发展。

以2020年8月8日国家大剧院“华彩秋韵”系列音乐会为例,此次演出实现了全球首次音乐会“5G+8K”直播,是“北京市在5G+8K应用上实现面向消费终端领域的大规模8K超高清网络云分发[2]”。

(3)营销模式的变革

在演出运营中,依据用户消费习惯的变化,利用“互联网+”,人们可以在手机或电脑上足不出户完成接收演出资讯、选择演出、购票、甚至是观看演出等一系列的文化消费行为,这样的习惯养成正在逐渐改变着演出行业的营销模式。

在票务系统方面,目前中国已有大麦网、中演票务通、保利票务等多家公司拥有独立的票务系统,一些剧院如国家大剧院、北京人民艺术剧院同样拥有自己的票务系统。演出方和票务公司可以基于票务系统,通过大数据科学地统计、分析和整理,得到更为精准的用户肖像、需求及喜好等,从而改善剧目的创制、营销服务等工作,使客户获得更好的消费体验。

依托互联网的新媒体营销发展迅速,因其具有信息发布便捷、扩散效率高、内容生产成本较低等特点成为演出行业中各单位选择开展营销的主阵地。以上海话剧艺术中心为例,微博和抖音上分别拥有47万、9万的粉丝数,通过把握不同社交媒体的特点,精准推送合适的内容,其微博公众平台内容覆盖作品介绍、剧目宣传、购票信息、活动招募等,且通过公众平台为大众提供“节目册”“演出公告”“演出购票”“剧场衍生品”“成为会员”“上话招聘”等相关资讯,这些“新窗口”成为展示企业文化、助力品牌建设的有效途径,以及文化消费的新通道。

2 “互联网+演艺”面临的困难与挑战

尽管“互联网+”在演出行业的应用受到了国家相关政策的大力支持,且诸多从业者也着手进行有益尝试,但依然面临着与线下剧场演出的竞争、人才培养滞后、经济效益嫁接前景不明朗等一系列困难及挑战。

(1)与线下剧场演出的竞争

线上演出的常态化对线下剧场演出或多或少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人们走进剧场的需求一部分可以通过互联网得以满足,导致部分线下演出观众流失,加剧了剧场演出受众群体黏性下降。观演相较于食品药品、住房等本就不是人们的刚需,加之逐渐形成的“互联网+演艺”的习惯模式,线上线下如何做好各具特点的艺术作品、如何拓展新的观众群体,成为演出从业者聚焦的重要问题。

(2)人才培养

目前,演出行业缺乏能够同时掌握艺术生产规律和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这就造成演出生产的专业技术性差,使行业的创新性和持续性发展受限。

(3)经济效益的转化

线上演出作为演出行业的新商机仍处于探索阶段,尽管带来了远大于传统剧场演出的流量和关注,但在经济效益的转化上前景并不清晰。

(4)版权保护

由于互联网传播速度快、范围广、自由度高,在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导致了演艺作品版权保护问题凸显。在电脑、手机端对演艺作品的录制、截图、摄像等无异于剧场或影院内的“盗摄”行为,且盗版视频的传播为观众带来的不良体验将大大降低其对现场演出的期待,同时也不利于互联网演艺作品的商业性转化。因此,从业者应特别树立版权意识,维护创作者的合法权益。

3 “互联网+演艺”发展的思考

信息技术革命发展至今,已深刻变革了人类的生活方式。面对整体社会环境及消费者生活习惯的持续演变,演出从业者应变通思路,拥抱新潮,着力发掘、探索能够支撑演出行业生存与发展的新理念、新模式,结合演出产品的特点,不断开辟新的经营形式,塑造更为符合需求的行业业态。

(1)善于依托政策优势,树立先进理念

近年来,国家部委及各地政府制定了多个扶持、鼓励文娱行业与互联网行业深度融合发展的政策,2017年文化部发布的《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中明确指出,要“丰富网络文化产业内容、增强数字文化装备产业、发展数字艺术展示产业[3]”。2018年6月,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指出要“推进数字技术创新与文化创意产业有效衔接,支持发展高精尖文化装备,推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超高清等先进技术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广告会展、文化旅游等领域深度应用……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技术对内容创作、产品研发、模式创新的支撑作用,提升文化创意领域“互联网+”创新发展水平。[4]”诸如此类的政策为“互联网+演艺”的融合发展指明了方向,演出行业应借助政策东风,树立更为先进的理念,积极开展互联网端的演艺工作,探索更具挑战性的融合方式,以期多维度、全方位促进数字文娱产业的发展。

(2)融合新科技打造文娱新业态

在各类技术融合应用和后疫情时代背景下,迭代更新的深度加快,“云端”文娱活动的习惯持续养成,90后、00后年轻用户群将成为中国在线文娱平台重点布局的消费群体。演出相关主体应积极有效地让科技与艺术碰撞出更多可能性,打造文娱新业态,使用户服务体验日益优化,吸引消费重要的消费群体。2021年央视春晚4K高清直播,以及依托于全景摄录、AR、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呈现“云”端演员参与现场表演,同时,“云”观众也可以通过现场大型新媒体背景墙参与现场互动,实现了跨时空的同台互动表演和互动交流的创新观演模式。

(3)培养机遇和风险意识,增强生存能力

疫情的造访让演出行业经历了一次阵痛,显现出剧场“脆弱”的一面,使从业者感受到了危机。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行业应该树立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在重新恢复演出市场的同时,不断增强生存能力,不断提高应对风险的能力。新的挑战必将孕育新的机遇,除了上述保障和扶持机制外,不断完善演出行业从业者的考核和评级制度、优化产业结构、打造头部②剧目等宏观举措,也将大大提升演出行业的生存能力,促进演出行业今后的平稳健康发展。如制定“演出取消险”,即当大型活动、赛事因偶然事件或不可抗力不得不中止时,主办方可以申请保险公司理赔,将损失最小化。疫情期间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也呼吁演出合作方能够共同承担因为疫情带来的损失和风险,着力扶持中小型文化创业公司等,提升整个行业应对风险的能力。

(4)探索多元营销渠道,促进线上演艺的商业性转化

笔者认为,探索“互联网+演艺”的多元化营销模式正当其时,开拓更为多元的营销渠道,催生新的文娱盈利增长点,是“互联网+演艺”具有持久生命力的关键。

“互联网+演艺”打破了传统剧场演出的观演关系,使数量不菲的“网民”有机会在互联网终端上接触到各式各样的演出,不受演出时间和人数的限制,开发了潜在观众群体;此外,线上宣传自由度高、覆盖面广,能够拓宽演出行业现存的狭窄的市场营销渠道。以北京市演艺集团为例,在疫情期间推出了“京演剧场”线上演出平台,打造了一个‘不打烊’的全天候网络剧场,通过互联网“圈粉”无数:“目前总观众人次超过4亿,集团以及旗下各院团快手账号粉丝总量超过120万。[5]”

然而,巨大的用户数量并不意味着能够带来同样可观的商业收入,目前“互联网+演艺”商业化运营的前景仍不明朗,但已有部分演出主体进行了有益尝试。以网易云音乐为国内TFBOYS(加油男孩组合)打造的7周年“日光旅行”线上演唱会为例,7月19日,网易云音乐宣布TFBOYS七周年演唱会8月22日晚在平台独家上线,票价定为三档:30元、158元以及860元。最终数据显示,总售票数突破100万张,直播当天同时在线人数达到78.6万人次,创下了“单一平台最多人同时在线观看的付费演唱会”吉尼斯世界纪录,盈利十分可观。同时,特殊机位、高清晰度回放等都成为线上演唱会的“专属特权”。从例证可以看到,线上演出可以做到商业变现,但需要运营者研制出与线上演出配套的营销模式以及定价系统等,将线上演出的“特殊性”转化为可观的营收。

(5)加速培养复合型专业技术人才,提升内生动力

演出行业的发展需要依靠专业从业人员的不断奋斗,而在行业不断打破壁垒、跨界融合的今天,不仅需要导演、制作、设计等传统演出行业人才,还需要有掌握专业技术的“跨界人才”,如IT、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以保障演出行业具有长久的内生动力,强化创新驱动。目前,国家已有部分科研单位、智库机构、重点高校及领军企业开始引进或培养“互联网+”、各类相关技术的人才。中央戏剧学院成立的传统戏剧数字化高精尖研究中心是依托北京高校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项目建设的科技创新平台,旨在研究与实践当代与传统、科技与艺术的深度融合,目前该研究中心招收硕博及博士后等研究人员,为专业人才的储备奠定了基础。

4 结语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要坚定不移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在国家政策指引下,演出行业应抢抓发展机遇,以高屋建瓴的视野,加速“互联网+演出”的产业化布局,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互联网+演艺”产业体系,切实推动互联网与演出经济的深度融合。同时,互联网与演出行业的融合发展绝不是简单的“相加”,要不断提升行业的科技应用水平,推动演出行业的更新迭代,全面促进演出业态的新一轮数字化变革。

注释:

①网生文化,即互联网时代的内容生成和传播发生了全新的变化,形成了独特的“互联网新文化”。

②头部,来源于二八定律,即总结果的80%是由总消耗时间中的20%所形成的,头部即指这个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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