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排水限压法的既有工程抗浮治理研究
2021-11-26高明宇谭光宇方伟明陈建城
建筑结构 2021年21期
高明宇, 谭光宇, 方伟明, 贺 文, 陈建城, 谢 丹
(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长沙 410007)
0 概述
在工程实践中,因地质勘察单位提供的设计抗浮水位不准确,抗浮设计或施工等原因导致抗浮措施不满足要求,以及极端气候条件下的暴雨或洪水等原因,将会导致地下室在建成后发生抗浮失效现象[1-2]。
既有工程抗浮失效分为两类:1)地下室抗浮稳定性失效,表现形式为地下室整体浮起,地下室底板与地基持力层全部或部分脱离;2)地下室局部抗浮失效,表现形式为地下室底板下的抗浮措施局部失效,地下室底板隆起、开裂、渗水。
既有工程抗浮措施失效且可能产生更进一步危害时,应及时采取临时抢救措施,防止危害进一步扩大,避免工程结构造成更大的损坏,也可减少后续加固处理的难度[3]。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采取以下临时应急措施:1)隆起变形较大的区域,宜采取降水、泄压措施;2)封闭地面裂缝,并设置截水、排水设施,防止地表水下渗;3)条件允许时宜增加上部荷载;4)对既有结构进行临时支撑。以上临时应急措施也可作为后续施工甚至是治理措施的组成部分,在选用时可兼顾使用。
1 既有工程抗浮治理方案
既有工程抗浮治理方案制定时,应分析抗浮失效的原因,并考虑下列因素:1)既有工程抗浮结构或构件的开裂、变形情况;2)新增抗浮结构与既有抗浮结构的受力关系及加固有效性;3)工程使用功能改变的合理性和施工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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