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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中的社会乡土性解读

2021-11-26朱泽钰

魅力中国 2021年22期
关键词:乡土中国土味费孝通

朱泽钰

(四川美术学院艺术人文学院,重庆 401331)

在人类学课程的安排及自己兴趣的选择下,我用两个月的时间读完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乡土中国》成书于1947 年,北京大学出版社再版时增添了序言和后记。《乡土中国》收录了费孝通先生在《世纪评论》上连载的14 篇文章,根据其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的“乡村社会学”课程内容整理编辑而成。《乡土中国》从中国社会的乡土性展开,叙述了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乡土中国》叙事手法通俗易懂,常用日常生活中的细节来表达观点,生动全面地展现了当时乡土中国的面貌。

费孝通先生从社会学角度解析乡土社会特性,写成了《乡土中国》这部经典之作,对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中国乡土社会有着非常完整的概括与独到的见解。《乡土中国》的基础部分是对中国社会乡土性阐述,乡土性的“土”字体现在种地的泥土乡民、泥化的家族生活和土味的熟人社会三个方面。

一、种地的泥土乡民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以农业为重的国家,农业离不开泥土,百姓靠种地谋生,因此百姓与土地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靠从事农业劳动为生的人,从土地中获取生活资源,泥土就是乡下人的命根子。

乡土的“土”字仿佛就代表了土气,多数时候是带有藐视意味的。但是我们的民族确实和“土”分不开,可以说所有的中国人都有安土重迁的传统,手中只要有了点积蓄就会去买房置地,离开人世之后遗体也要入土为安。与“土”分不开的情况,在乡下更甚,“土”是乡下百姓的命根,没有土地他们就没有办法活下去,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男耕女织”,祖祖辈辈在土地上讨生活,“土”是他们最重要的物质基础,也是他们的本色。农业生产中的纯种植业养活了绝大多数中国人,在传统意识里,这种维系着生存基础的种植业自然被视为农村生活中最“正经”的产业。

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农耕经济贯穿于中华文明的始终,这就注定了我们的社会带有浓重的“乡土性”。乡民以种地为基本生存方式,为土地所束缚。这样的农村生活具有很强的地方性,熟悉的人,熟悉的土地,熟悉的生活方式。正是由于这些原因,造就了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中国的社会土性,形成了中国乡土社会中泥化的家庭生活和土味的熟人社会。

二、泥化的家族生活

大部分的民众依靠着土地生活,“土”是中国百姓的本色,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社会的流动性很低。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从土里长出过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泥土的束缚”[1]。乡民从土地中获取生活资源,脱离不了土地而难于流动,不流动而固化。家家户户选择固守乡土,很小流动。社会特性泥化而土气,依附于土地形成很小流动的家族式社会圈子。

一块土地会依托血缘关系代代相传,长时间服务于一个家族的多代人,家族成员一方面必须在这块土地上劳作,另一方面也很难在其他地方找到新的土地,所以这些人很难有机会离开这片土地。而一个地区往往固定生活着多个家族,这些家族在长期共同生活中互帮互助,一代接一代,繁衍生息,成为一个大村落,形成聚村而居。同时,在乡土社会中,大多数家族所生产出的东西能满足自己的需要,很少假借旁人,极少出现的商品交易也仅仅出现在本村落的几个家庭之间,所以很少会出现与村落之外长时间、稳定的商品交换与交流往来,乡民在活动范围上有很大的地域限制,相对封闭和孤立,富于地方性,同时也具有一定的排外性,因而在与外界交流时更加难免出现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歧视与交流障碍,这也造成外来人员很难在这片土地生活,很难融入这几个家族形成的稳定的圈子之中。

在这种情况下,各个村落都不愿意与外界进行接触,均与外界产生了隔离。家族与外界老死不相往来,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外来人员难以融入,本土居民又极少迁徙。家庭因固守乡土地而不愿流动,仅仅沿着亲属差序向外扩张,一片乡土就必然会泥化成稳定、孤立的家族社会。

三、土味的熟人社会

乡土社会流动性很低,形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人和人的关系上也就产生了一种特色的村落生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休戚与共世代相袭。每个人都是在熟人里长大,是没有陌生人的,形成了“彼此连心肝也都了然”的熟人社会。农人固守土地而居,形成“熟悉”的土味社会,

邻里乡亲礼俗交往,乡村情感土味浓厚,彼此都是熟人。社会学常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这种社会是“有机地团结”,或者说是“礼俗社会”;另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这种社会则是“机械的团结”,或者说是“法理社会”。乡土社会几千年来依靠平素相互接触与生俱来的邻里乡亲,一代又一代积累与传承,而有机地团结起来,与外界的交流往来交换十分少,并且在实际生产生活中此等关系更加强化,形成了一套固有的难以改变的单纯的道德体系,这个时候法律在乡土社会中所起到的规范作用微乎其微,而结成“礼俗社会”。这种社会就是一个熟人社会,每天见到的人都是熟悉自己、看着自己长大的人,邻里之间相互接触、相互协作,彼此之间形成熟悉的关系。正因为邻里之间所形成的这种亲密感,也就产生了一种不假思索的可靠性和依赖性,形成较强的信任关系,人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在这样的熟人社会里不需要过多的文字作为交流的符号,甚至不需要文字,就可以毫无障碍的生活,一个动作一个眼神就能起到彼此交流的作用,“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行了,还用得着多说么?”但是如若违背了某种行为,则会受到邻里的谴责[2]。

中国的乡土社会里,就是熟人社会、礼俗社会。在乡土社会里生活,人们从熟悉到信任,法律是无从发生的。在这种生活背景下,彼此之间相互熟悉,整个社会生活带有浓厚的土味感情。

四、结语

时至今日,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出版距今虽已半个多世纪了,但书中所述的“乡土本色”是扎根在中国人身上千年不变的固有属性,当下的中国仍无处不在。中国社会的乡土性或明或暗、或深或浅地表现在于我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之中,构成我们中国人民族性格和民族心理的重要内容,深刻地影响着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现阶段,我国正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探究中国社会固有的乡土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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