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书书法的特点、历史与发展
2021-11-26胡小炜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文化馆
艺术家 2021年3期
□胡小炜 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文化馆
草书艺术能够很好地体现中国的哲学与美学精神,同时能够很好地展现中国的书法艺术。草书是最具抽象艺术特质的书体,也是最具感性和主观意志的书法。草书的审美价值远远超过实用价值,草书意境之美体现在精神、审美、文体和对欣赏者的吸引力方面。
绘画是以描绘具体物象为表现手段的,书法则不一样,中国书法是以线条为主要表现手段(并不是像西画那样以色彩为主)的,其匪夷所思的、变化丰富的线条,不描绘任何物象,却又高于所有字里行间所表达的含义,有难以表述的一种思维、一种意境、一种美感。艺术源于生活,书法与人们的生活不可分割,且高于生活,所以书法具有抽象的特点。
草书于汉代出现并逐步发展,起初是为了简化书写,由隶书演化而来。草书包括篆草、隶草、狂草等。作为最具抽象艺术特质的书体,草书有“书已尽而意不止、笔虽停而势不穷”之妙。
一、草书的特点
草书的特点是:龙蛇交错,流淌的手臂中心是挥动的墨汁;流动的九霄是牵引的动力;精神是无拘无束的;流动是自由的;墨汁如同水流悬在岩石上,释放海洋,流动可以成就天赋;气畅,笔力相连转化。世人所理解的优秀书法,往往是“一气呵成”的。一气呵成不是指书写者在创作时用一口气完成,而指的是书法从头到尾气脉相连,不可断连。
刘熙载在《书概》中谈论章法说道:“章法要变而贯。”变,就是要改变笔画和文字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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