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照化”等同于“专业化”?
——对社会工作证照制度的省思
2021-11-26施旦旦浙江财经大学社会工作系浙江杭州310018
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6期
文/施旦旦(浙江财经大学社会工作系,浙江 杭州 310018)
一、问题的提出
自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以来①2006 年10 月11 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明确提出“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所形成的证照制度被视为实际社会工作者向专业社会工作者转化、人才培养“双轨运行”的路径之一。②史柏年:《“双轨运行”下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中国社会工作》2019 年5 月(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 年)》提出:“到2020 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增加到145 万人。”获得社会工作师称号的从业人员将供职于社会福利、社会救济、残疾康复、公共卫生和青少年服务等高风险服务领域。资格证书是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能够胜任这些领域工作的证明。将持证社会工作师纳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范畴,通过职业水平考试这一途径将原本没有专业色彩的社区工作者和其他方面的工作人员转化为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实际工作者。①王思斌:《社会工作之真善美》,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 年,第203 页。
从2008 年到2021 年,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已形成初级、中级、高级社会工作师的完整职业评价体系,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社会工作从业者的职业资格,其相关数据亦成为社会工作专业发展的重要指标。但与此同时,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所带来的相关问题也逐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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