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城市群区域内环境标准的统一
2021-11-26王玉明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4期
王玉明
(广东行政学院 行政学教研部,广州510053)
中国进入21世纪,城市群已经成为城市区域化与区域城市化发展的基本模式,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区域,是中国现代化发展的战略区域。随着中国城市群快速崛起,城市群的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增大,跨界性、关联性、扩散性、复合性的公共环境污染问题突出,促进区域环境治理一体化已经成为城市群绿色发展的内在要求,而统一环境标准是环境治理一体化的必要手段。所谓环境标准,①根据《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环境标准分为国家环境标准和地方环境标准,其中:国家环境标准包括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风险管控标准、环境监测标准、环境基础标准和环境管理技术规范;地方环境标准包括地方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风险管控标准和其他生态环境标准。是指法律授权相关部门制定的用于控制污染、保护环境的各种技术规范和管理规范的总称[1]。环境标准是识别环境问题、监测环境状况、监督环境执法和确定监测方法的技术依据。城市群环境标准统一是指在城市群区域内统一衡量和评估环境要素的技术规范,主要是制定和适用统一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城市群区域内统一环境标准,是实现区域环境治理一体化、规范化的体现,是实现区域环境治理目标的重要手段。
一、城市群区域内环境标准统一的趋势
其一,统一环境标准是城市群区域绿色发展的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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