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立法的运用及其规制
2021-11-26刘佳明
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1期
刘佳明
人工智能立法的运用及其规制
刘佳明
(南京大学 法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3)
在人工智能时代,越来越多的信息将从相互连接的物联网传感器中产生,基于自动化或半自动化的人工智能决策辅助系统能够帮助人们快速处理这些数据信息。在立法领域,人工智能在立法资料智能检索、草案文本的自动生成和智能审查以及智能辅助立法后评估等方面同样能够发挥重要作用。人工智能辅助立法的广泛实践表明,随着法律推理的改进、立法语言处理技术的进步以及数据分析能力的增强,一个集自主学习、人机交互以及价值敏感设计的人工智能立法系统逐渐成熟。为使人工智能成为一种有益于人类立法目标实现的工具,须在遵循科学、民主的立法基本原则之上,构建以人类为中心的机器人立法道德标准,并通过可视化技术对机器立法的法律推理逻辑进行解释。
人工智能;立法;机器立法
随着大数据与互联网技术的融合发展,一个集信息流、数据流、技术流和基于万物万联、跨界融合、人机共生以及高度自动化的人工智能时代逐渐来临。在法律领域,学界也兴起一股有关人工智能法律研究的热潮,有关人工智能的法律研究或是集中于讨论人工智能是否具备法律主体资格之上,或是集中于对人工智能推动行政或司法变革进行反思。而在立法领域,有关人工智能对立法影响的学术研究较少,主要集中于讨论人工智能辅助立法的实践问题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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