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文化中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方面的友善思想与实践
2021-11-25林冬梅
科学与生活 2021年16期
林冬梅
摘 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个人层面的第四个价值准则是友善,它意味着不仅要善待他人,建立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还应善待人类所处的自然环境,即人要与自然和谐相处。齐文化中蕴含了尊重自然、善待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丰富思想与实践。
关键词:齐文化 友善 人 自然
友善是中华民族千百年形成的优秀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个人层面的基本道德规范,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支撑。友善意味着不仅要善待他人,建立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还应善待人类所处的自然环境,即人要与自然和谐相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源头的齐文化,蕴含着丰富的友善思想和丰富的友善实践。深入挖掘和阐发齐文化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方面的友善精神及其时代价值,对于更好地培育和践行友善价值观,维系社会成员之间的和谐关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共生,具有积极意义。
一、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方面的友善思想
齐人重视与自然保持和谐的关系,曾经辅佐齐桓公称霸诸侯的齐相管仲就曾提出了极其丰富的生态思想。第一,管仲主张顺应四时,敬畏自然。《管子·五行》中说:“人与天调,然后天地之美生”。《管子·白心》中说:“万物均,百姓平矣”。《管子·四时》中说:“然则柔风甘雨乃至,百姓乃寿,百虫乃蕃,此谓星德”。“令有時……不知四时,乃失国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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