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引致”旅游的内在机制及策略研究
2021-11-25刘星
电影评介 2021年15期
关键词:旅游
刘星
影视旅游作为影视产业与旅游产业两大传统业态在产业链整合与重构基础上形成的新型業态,肇始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是影视企业基于当时激烈市场竞争背景下的业务探索与创新,在获得良好的市场效益之后,逐渐成为各大影视企业竞相模仿的业务板块。随后,旅游目的地和地方政府基于自身形象宣传与经济发展的诉求而寻求与影视行业联姻,而影视行业自身也有着强烈的优质外景地等影视资源需求,于是影视旅游在影视企业、旅游目的地、地方政府等多方利益相关者基于各自核心诉求的基础上迅速发展起来,成为现代大众文化旅游中的一个重要门类。本文立足于现代文化旅游大发展背景,基于影视旅游产业发展实践的视角,对影视作品何以带来旅游发展的内在机制进行总结与分析,探讨以影视作品推动旅游发展的实施策略,以期为高质量发展影视旅游产业提供理论借鉴与实践参考。
一、影视旅游的内涵
美国学者Evans将影视旅游界定为:“由于旅游目的地出现在银屏、影带和银幕上而促使旅游者造访这些旅游地和吸引物的旅游活动”。[1]也就是说,旅游者旅游行为的出现,是受影视作品的促使而产生的特定行为,因此影视旅游也被称作“电影引致的旅游”。国内学者则从旅游产品供给与需求的视角,进一步细化了影视旅游的具体内涵,“从供给的角度来说,是旅游经营者开发并利用电影电视的制作地点、环境、过程、节事活动以及影视作品中反映出来的能够促进旅游的文化内容,经过策划宣传,推向旅游市场,以取得旅游需求满足和经营利益相一致的一种新的旅游产品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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