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议事规则的10个新变化
2021-11-25吴清江
政工学刊 2021年12期
关键词:基层
吴清江
议事规则是党支部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程序规范。坚持党支部议事规则,对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发挥基层党支部组织功能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共产党军队委员会(支部)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颁布后,党支部议事规则与原来《中国共产党军队支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原《条例》)相关条款对照有了较大变动,需要我们准确把握、遵照执行。
一、关于会议时间、议题提前时限的规定发生了新变化。原《条例》规定召开会议的时间、议题应当在一天前通知。《规定》明确会议时间和议题应当提前通知,但取消了“提前一天”的规定。之所以取消这一规定,是因为它既不符合实际情况,又很难操作。基层部队工作千头万绪,任务纷繁复杂,很多工作任务都带有一定的突发性,要求我们接到命令后立即着手解决。“提前一天”曾让基层茫然失措,让机关“常背骂名”,近些年来该条规定已近形同虚设,作出修改在情理之中。
二、关于不能参会委员意见的处理规定发生了新变化。原《条例》规定委员或者党员应当认真准备意见。《规定》除了落实上述要求外,对于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明确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会前准备阶段,准备意见是主要内容,会前酝酿也是为了更好地准备意见。因故不能到会委员的意见如何表达,一直是争论的焦点。以往实践操作中,处理方式有四种:一是会前仅告知议题,不征询意见;二是会前口头或电话征询意见,不带入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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