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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宏谋与洞庭湖水患治理
——以《陈榕门先生遗书》为中心

2021-11-25康欢欢

广西地方志 2021年2期

康欢欢

(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福建 福州 350117)

陈宏谋,字汝咨,号榕门,广西临桂人,雍正元年(1723年)进士。初以庶吉士授翰林院检讨,雍正七年(1729年)起放外任,官历布政使、巡抚、总督,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奉调入京,历任吏部尚书、工部尚书,累迁至东阁大学士。直至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因病致仕,陈宏谋共为官四十八年,史称“乾隆间论疆吏之贤者,尹继善与陈宏谋其最也……于义督军储、策水利,皆秩秩有条理”。[1]在34年外任期间,虽调动频繁,但陈宏谋无论在任时间长短,每到一处,“必究人心风俗之得失,及民间利病当兴革者,分条钩考,次第举行”。[2]其中又尤为重视水利工程建设,云南、天津、江西、陕西、湖北、河南、甘肃、湖南、江苏九地皆留有陈宏谋兴修水利的记载。有关陈宏谋治水的事迹,除在各地方志与官方史料中出现外,其著作总集《陈榕门先生遗书》中所收录各类著檄文、文集、手札等亦有详细记载。湖南洞庭湖滨即是陈宏谋治水事业的最后一站。

目前学界关于洞庭湖水患已有数篇论文发表,但多集中在对现当代洞庭湖水患形成之成因及防治对策的分析。[3]其中吴海文《清代洞庭湖区水患和洞庭湖治理研究》是对清代洞庭湖水患治理最为有利的探讨,然文中在论及乾隆年间湖广水利建设时,虽有提到乾隆九年御史张汉、署湖广总督鄂弥达等人的主张,却未涉及陈宏谋有关治理洞庭湖水患的建设性建议。[4]另学界亦有数篇关于陈宏谋水利事业的文章,但其中涉及陈宏谋对洞庭湖水患治理的研究都不甚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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