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法学)培养模式的实践与完善
2021-11-24顾珊珊
黑龙江教育·理论与实践 2021年11期
顾珊珊
摘 要:我国的法律硕士(法学)教育随着法治化的进程加快而迅速发展,但在法律硕士(法学)的培养实践中依然存在培养目标定位不清晰、课程设置缺乏应用性、教学方法背离实践性、双师队伍建设不完善等诸多问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通过对法律硕士(法学)各培养环节进行创新性改革与完善,积极探索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法律硕士(法学)培养模式,不断提升该类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能力。
关键词:法律硕士;培养模式;教育改革;研究生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2021)11-0021-02
法律硕士(法学)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特点的一种专业型学位,主要以培养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为目标。自1996年我国实施法律硕士教育以来,法律硕士(法学)(以下简称“法本法硕”)经历了设立、停办、复办等一系列艰难历程,究其原因,法本法硕教育尚未形成比较成熟的培养模式,与法学硕士相比社会认可度低,生源多为未考上法学硕士而接受调剂或是权衡法学硕士的考试难度退而求其次报考该专业的法学本科生。作为同一层次的硕士研究生教育,法本法硕在自身教学过程中存在非议,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越发凸显。
一、法本法硕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培养目标定位不清晰
法本法硕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更偏向于实务能力培养,因此法本法硕教育应当以法律职业为背景, 以从事法律职业为导向,强调实务技能的传授[1]。法本法硕的培养目标已经非常明确,不过即使有了如此明确的目标,高校对于法本法硕的培养依然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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