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视觉化”概念与设计方法系统研究
2021-11-24朱文涛江南大学设计学院
创意与设计 2021年5期
文/朱文涛(江南大学 设计学院)
音乐是无形的声音艺术,也是擅长加工时间信息的艺术,视觉艺术擅长于加工具体的空间和运动信息,两者有着独立艺术处理方式。然而,很早人们就发明可见方式来记录音乐作品,也不断尝试通过视觉形象建立与听觉体验一致的感官共鸣。现代科学同样证实,突出的声音会自动激活视觉皮层,视觉和听觉能够跨通道相互整合[1]。人们探索在空间和运动中“看见”音乐,开启了“音乐视觉化”广泛自由的设计与创作空间。
视觉形式描绘音乐是一项复杂任务,其中的关键是如何在两种独立成熟体系之间建立关联,提供视听合理对应的策略。笔者尝试引入一种“结构主义”的方法视角。”结构”不仅在于层级关系与多向性的连接,而且各种复杂实践与现象都是基于深层结构上的意义再造[2]。“结构主义”作为透过表象把握“底层关系”的方法,有助于本文分析音乐视觉化的概念内核,并尝试建立一个以映射作为底层关系的方法框架。各种音乐的视觉表达,都是这一方法系统内在逻辑上的拓展。
一、概念的边界:“音乐视觉化”定义
音乐视觉化研究在西方可以追溯数百年前甚至更久,却始终没有形成清晰的学术边界与定义。牛津艺术实践研究平台有一篇文章《关于“音乐视觉化”的形式和越界》(Forms and TransgressionsRegarding“MusicVisualization” )[3]就对此有过深入探讨:“音乐可视化具有很强的艺术性,同时也是知识与学术的研究,模糊的研究边界使其始终难以定义,却也形成各种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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