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运用廉政谈话有效载体,推进监督执纪关口前移
——对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践与思考

2021-11-24郑早颖

商品与质量 2021年32期
关键词:谈话监督制度

郑早颖

中车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 江苏南京 210000

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的纪律和规矩的新要求,是新形势下监督执纪问责的有效载体。实践好、运用好“四种形态”,首先就是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1]。

1 准确把握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落实要求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提出,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实践依据和可操作性。其中第一种形态,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就是发挥“治未病”的作用,是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充分体现,是创新监督执纪载体、建立长效运行机制的有效体现。

1.1 落实“第一种形态”,各级组织责任共担是基础

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会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会潜藏在日常工作中。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发挥作用,各级组织责任共担是基础。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是前提,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是保障。党组织要在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责任制上“不松手”,为“第一种形态”的工作开展提供明确方向和有力支撑;纪检组织要切实发挥党内监督作用,在落实监督执纪责任上“不缩手”,为“第一种形态”的工作开展提供加强保障。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不护短”,敢于发现问题,勇于自我完善、自我净化,形成全方位的责任体系,是有效落实“第一种形态”的基础[2]。

1.2 落实“第一种形态”,运用好廉政谈话是关键

廉政谈话,是党内监督的一项基本制度,通过教育、提醒、警示、诫勉等形式,对谈话对象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廉洁从业提醒、党纪党规警示、存在问题批评等,要求党员干部坚守思想道德和党纪党规底线,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具有现实意义。……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谈话监督制度
突出“四个注重” 预算监督显实效
班主任的谈话艺术
浅探辽代捺钵制度及其形成与层次
正确理解术前谈话
监督见成效 旧貌换新颜
夯实监督之基
签约制度怎么落到实处
构建好制度 织牢保障网
一项完善中的制度
监督宜“补”不宜“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