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造价改革背景下招投标精细化管理
2021-11-24张佳
商品与质量 2021年15期
张佳
河北港口集团 河北秦皇岛 066000
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提出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招标投标阶段以“招标策划+工程造价+N”综合性系统思维,重视招标和合约策划,开展精细化管理,才能匹配市场化需求。
1 加强招标过程管理,履行过程主体责任
招标人应根据自身需求编制招标文件,避免出现前后矛盾、含糊不清以及违法违规条款,还应特别注意合同专用条款、工程量清单的拟定和审核。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约定,以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为例。
1.1 合同价格调整专用条款
招标人应结合项目工期、投资控制目标,合理确定价格调整方式。特别应该注意的是:示范文本专条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对应的通用条款第2种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方式为:“①人工单价发生变化且符合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规定,合同当事人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费等文件调整合同价格,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价格的除外;②材料……”。
按照我国目前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一般默认为执行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对此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人工费不纳入计价风险。但根据以上合同条款分析可知,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变化在合同中已归属为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后调整。如果项目工期短,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将专用条款11.1设置为“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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