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我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历史演变与启示

2021-11-24李艳秋渤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锦州121013

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6期

李艳秋(渤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锦州121013)

一、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起步阶段:政府取代市场成为主导,市场萎缩并且作用有限(1949—1977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到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前,我国基本上属于一种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体制(1949—195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我国有五种经济成分并存。经历百年战乱,需要休养生息。五种经济成分的共生经营,包括国有经济在内,基本上都是通过市场机制运行。政府与市场各司其职,互相配合,良性互动,实现了1952年国民经济的基本恢复和发展。这既是中国传统政治经济治理智慧的体现,也是对当时广大人民期待安稳生活的无为而治式的回应。

1953年我国政府开始推行三大社会主义改造。为保持市场稳定,政府提出对不同的经济成分应有直接和间接两种不同的计划。在实践中,政府对工业品和农产品均实施统购包销政策,这在客观上压缩了自由市场发挥机能的空间。这既是建设公有制经济制度的主动尝试,也是让工人、农民有组织地参与生产经营的社会化改革。

(二)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到改革开放之前,政府几乎完全取代市场而成为主导,市场配置资源力量弱化(1956—1977年)

随着1956年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改造完成,我国形成了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生产资料公有制产权结构,并在公有制基础上建立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实际上,集体经济的运行也是参照国有经济的运行规则。……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