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探讨
2021-11-23张华鹏
商品与质量 2021年20期
张华鹏
天津市鼎盛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 301700
现阶段,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以及排污许可证制度已经逐步完善,它们都充分发挥了自身的价值与作用,有效缓解了我国部分环境污染问题,但是若想彻底改善环境污染现状,则需要将二者进行有效结合,使二者各自价值的最大化,实现“1+1>2”的环境保护目标。然而在实际的衔接过程中会出现一些问题,相关部门需要不断探索二者融合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问题,才能实现环评制度与排污许可证制度的高效衔接。
1 排污许可制度的发展背景
排污许可制度自20世纪60年代出现,最早出现在西方欧洲国家,是被广泛应用的一种环境管理制度。欧盟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在开展排污许可制度时,也整合与制定了一系列的环保制度和要求,并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发挥了良好的效果。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引入和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并逐年在湖北、上海、浙江等地区设立试点,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尝试,从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到建立统一公平、覆盖全部固定污染源企业的排放许可制度,排污许可制度正逐步成为我国环境管理制度的核心制度。
2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的衔接探讨
当下而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的衔接核心要点,便是突出评价在环境保护中的主导地位,实现各类项目建设的强制性约束。注重环境影响评价清单管理,根据不同区域内的生态环境情况,制定相应的排污许可用途管理要求。……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