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数据爬取刑事责任的认定难题及其解决方案
——源自规范完善的探索

2021-11-23李谦

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6期

李谦

(南京师范大学 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江苏 南京 210097)

大数据时代,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持续推动,数据越来越成为社会资源中璀璨的明珠。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指出,“加快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建立数据资源清单管理机制,完善数据权属界定、开放共享、交易流通等标准和措施,发挥社会数据资源价值”[1]。《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也提出“加强数据权利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2]。上述两份国家层面的文件对数据要素和数据权利的明确表述,足以彰显数据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价值。为实现数据价值最大化,很多企业通过收集和采集数据,对其进行分析和利用。

特别是在商业环境中,很多企业通过网络爬虫技术不断抓取它们需要的数据,以增强其核心竞争力,这逐渐演变为一场场“数据争夺赛”。在这一现象的背后,有关数据爬取法律责任的讨论一直没停止。在此期间,我国出现了一系列涉及数据爬取刑事责任认定的案例,如“运满满”诉“货车帮”侵犯个人信息案、“酷米客”诉“车来了”非法获取数据案、晟名公司非法抓取视频数据案等都因数据爬取而被起诉或定罪量刑[3]。这些案例的共性在于,犯罪嫌疑人或因实施数据爬取而面临刑事追责。数据爬取的关键技术是网络爬虫(web crawler)技术,它存在诸多不同的应用场景,在各种应用场景下,网络爬虫技术所处的具体情形也不尽相同,因而导致数据爬取刑事责任认定也无法一概而论。……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