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支付相关市场界定困境纾解
2021-11-23方翔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4期
方 翔
(上海交通大学 凯原法学院,上海 200030)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和互联网技术创新的加快,以非银行支付机构为主体的新兴网络支付平台异军突起,加剧了与传统网络支付(即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导的“网银”支付)的竞争态势,推动中国网络支付市场的创新发展。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44次报告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6月,中国网络支付用户规模达6.33亿,手机网络支付用户规模达6.21亿。网络支付已成为主流支付方式之一,其在优化公共服务、促进民生改善、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积极作用,并处于国际领先地位。
在中国网络支付市场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同时伴随着竞争与限制竞争的问题和争议,因此该领域是否存在垄断以及是否需要反垄断法介入就受到广泛关注。执法机关或司法机关在判别一行为是否违反反垄断法时,其前置任务就是要确定竞争领域范围的大小,即界定相关市场。网络支付平台属于典型的双边市场,并具有与其他双边市场不同的个性特征,致使传统单边市场的界定标准和方法以及双边平台相关市场界定的方法均不能完全适用,从而带来诸多困惑。目前,国内外针对网络支付相关市场的研究很少,大量文献多从整体上对具有双边市场特征的互联网产品展开相关市场界定的研究,缺少对网络支付产业的特性把握。由于欧美国家银行金融与信用卡体系较为发达,竞争主管部门的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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